2005年2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别让口角再成命案诱因
  春节将近时,浙大城市学院一个叫吴晶晶的漂亮女生失踪在回家的路上。春节刚过,人们在这起命案的审理过程中获悉了凶手的作案经过:仅因服务态度与车费的口角,勾海峰就对吴晶晶手掐绳勒,并将尚未断气的吴晶晶扔进窨井,吴晶晶因溺水和压迫颈部而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(2月19日《钱江晚报》)。
  不久前,一个29岁身价过亿的温州商人陈斌剑,也因为一点口角,被人刺杀在成都一家歌舞厅门口(1月6日《现代金报》)。他和年轻貌美的大四学生吴晶晶一样,都有最足够的理由,享受美满的幸福生活;倘若死能复生,他们决不愿为一点口角而付出生命的代价。法律专家介绍,有些人被激怒时,可能在极度失控的情况下,导致“激情犯罪”。想想两桩命案的凶犯,一无所得,却陷于死罪,他们同样也不值。如有后悔药,他们也会有一万个理由,不下那个毒手。然而,两不情愿的事,却血淋淋地发生了,而且,换一个场合,换一个人物,这样的悲剧无法保证不会重演,这才是可悲之中尤为可悲的地方。
  人与人相处,口角是免不了的。凡有口角的时候,就不免有输有赢。有的输赢,说得清道理;所谓退一步“海阔天空”,平常生活,真正的原则冲突不多,谦让与宽容才是美德。学会理性地应对口角,这是多少人都得补修的一课。别让口角毁了社会的和谐,别让口角再成为凶案的诱因。